我院师生:
为切实提高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维护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运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公安部令第2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等有关法规和制度,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版)要求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经学院研究现将《播音主持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播音主持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播音主持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播音主持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