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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实验室管理规定

2016-12-22  点击:[]

为保证学院课程安排、各位教师教学的开展,保证实验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对实验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设备主要为学院老师教学、开展实验项目使用,以及活动布展、宣传片拍摄等专用。严禁私自借用实验设备。

2.拟使用灯光、场地、布景的系(教研室)、班级,需由电教员提前一天向实验室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实验设备使用申请单),经实验室管理中心老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安排使用。

3.因实验设备使用均为带电操作,故学生在使用实验室设备时需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进行绝缘操作(使用灯光设备时需带上绝缘手套)。

4.各班级在使用实验设备时尽量避免延时使用,以免对下一班级的设备使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各班级在归还实验设备时,需配合实验室管理中心老师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归还管理中心。

6.设备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使用完毕及时收回存放好,及时清理灰尘,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请修理,确保不影响下次的正常使用。

7、考虑到拍摄时布景时间过长会对学生拍摄进度造成影响,故学生布景可提前进行,但需在设备使用申请单上注明提前布景时间(例如:5号上午拍摄,可于4号下午进行布景;5号下午拍摄,可于5号中午布景),布景时间不得与其他班级上课时间冲突。

8、如有夜间拍摄需要,需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拍摄,并在设备申请单上注明此项。夜间拍摄时间不得超过晚21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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