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播本、2020级播专各班:
根据学校《学生短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和我院关于短期实践学生资料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短期专业实践。同时因毕业晚会(含毕业典礼)筹备工作的需要,从即日起通知相关管理要求如下:
一、短期专业实践办理条件
在校学习两年半(本科)或在校学习一年半(专科)以上,已开设课程考核挂科不超过三门(本科要求英语校考成绩合格)且交清当年学杂费(包括住宿费等)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场招聘会或校园双选会,经过双向选择后接到用人单位短期实践接收函的学生。
2.参加省市级以上广电传媒机构、国企或上市公司等用人单位 组织的专业实践,经学生家长同意,且具有用人单位证明或接收函的学生。
3.经校长签字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二、短期专业实践办理流程
1.持实习、实践单位接收函(盖章)、学生本人申请、家长亲笔签名的安全担保书(原件或传真件)、人身意外保险单;
2.上述材料备齐后到学校官网"资料下载"区下载《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短期外出专业实践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3.按照《申请审批表》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审核,审核完毕后方可离校;
4.短期专业实践的手续(含免听必考单)必须先由学院审核签字后,再由各任课老师签字认可后视为手续已完善。凡未经任课老师签字就提前离校的情况一律认定为旷课,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为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需办理短期专业实习的同学统一在每周一16:10;每周三14:30,将符合要求的短期专业实习相关手续(或免听必考单)交至播主学院办公室(金牛贡院311-2、安仁翰院226),不接受学生零散办理短期实践手续。短期专业实践手续办理结束后学院直接转交教务处;免听必考单待短期专业实践办理成功后直接返给各班辅导员,无需学生再来领取。
5.除学校双选会招聘单位和特殊情况外,第8周以后不再办理校外短期专业实习手续。
6.2019级播本各班办理短期专业实践手续的学生均需在5月23日前返校参加期末复习和考试;2020级播专各班办理短期专业实践手续的学生均需在6月6日前返校参加期末复习和考试。 所有学生须无条件参加毕业晚会的排练和演出工作。凡未按时返校参加期末复习和毕业晚会排练的学生,将扣除本学期所有专业课程平时成绩,特殊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交辅导员签字后按程序向学院领导报批。实习总结应于返校考试前提交辅导员和专业教师。
三、实践资料收集要求
1.在广播电台实践的同学需提交实践音频文件两份和工作照片三张,音频格式为MP3,二者缺一不可,由实习单位盖章的播出流水单(节目播出表)原件一份(幕后岗位要求见第五条)。
2.在电视台实践的同学需提交实践视频一份和工作照片三张,视频格式为MOV、AVI、MPG、MP4等,视频文件原则上应小于1个G,二者缺一不可,由实习单位盖章的播出流水单(节目播出表)原件一份(幕后岗位要求见第五条)。
3.在其他非传媒类单位实践的同学提交实习工作照片不少于三张。参加比赛的同学需提交获奖证书、比赛照片等不少于三张。
4.在新媒体和平面媒体等传播机构实践的同学实习资料提交参见前三条要求。
5.在广播影视传媒机构参与幕后工作的同学需提交自己参与制作的节目视频或音频两份,工作照片不少于三张,二者缺一不可,视频文件原则上应小于1个G。所有视频、音频不需要自己剪辑处理,不需要自行额外合成字幕,请提供原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6.所有同学提供的工作照片均要求以实践单位LOGO、办公大楼、单位大门或直播间、演播室、导播间、转播车等演播空间作为背景的个人正面照(非自拍照),照片格式为JPG或PNG,照片大小不得低于2Mb,否则学院将退回资料重新补充。
7.实践单位类别以各位同学办理短期专业实习离校手续提供的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证明)为准。如中途有更换实习单位的情况,应分别提交更换前后的实习单位相关音视频资料。
短期实践相关资料请以班级为单位,标注好学号、姓名、短期实践单位等信息,于6月10日前交至播主学院办公室(金牛贡院311-2、安仁翰院226)。
所有办理了短期专业实践的学生必须提交以上资料,并按时返校参加期末复习、期末考试和毕业晚会排练!资料不合格者将退回重新提供,逾期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未按时返校者将扣除本学期平时成绩。
四、本通知由我院负责解释和修改。前发有关规定(通知) 与本通知相冲突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如有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